行業資訊
城市建筑規劃設計和文化遺產的保護
一、前言
新加坡“規劃之父”劉太格說過:“你們中國是千篇一律的城市風貌,基本上走過一個城市,其他城市就不必再看了。城市規劃設計最重要的是尊重城市的身份,就像老人、小孩、主婦等各有各的身份一樣,小孩固然活潑可愛,但老人臉上的皺紋也同樣很有個性。”好的建筑會提升城市價值,會給人帶來美的享受,會尊重所處城市的歷史文脈,承載諸如政治、經濟、文學、藝術甚至哲學等精神層面的東西,反映城市有標識性的特征。例如1955年建的悉尼歌劇院,造型有如帆船的悉尼歌劇院雖前后耗時近20年,花費原預算成本的10余倍的資金而建成,但如今的悉尼歌劇院已成為悉尼,乃至澳大利亞的象征。這種象征每年會給悉尼帶來上百億美元的經濟收入,使得悉尼這個城市的形象與日劇增,就連堪培拉、墨爾本這些城市都望塵莫及。而在中國,每當出現一個時髦新穎的建筑,便一個個的來仿造,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維模式掛起“創新”的羊頭自己建。咱們的建筑設計師究竟是站在中國傳統文化于五四時期所造成的斷層邊緣而無所依附,還是他們面對西方建筑思想及理論過于洶涌的沖擊而無所適從?或是,面臨大量的設計機會而貪多求快以至難以沉下他們趨利躁動的心靈?建筑設計有其藝術性、技術性以及強烈的社會性,營造一個城市建設的領導、開發商以及建筑設計師等相互協調是有效機制,對于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城市價值的提升來說,也許更為迫切,同樣十分艱難。
二、城市規劃的理性發展理性發展就是統籌新區開發和老區提升,合理確定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居環境的空間布局,控制城市的對外擴張的規模,保護基本農田,合理高效持續利用土地,推進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積極發展公共交通,保護和發展歷史文化,努力改善人居環境等。
理性發展應具備“五特性”(即:人文的,優美的,經濟上有活力的,有特性的,可持續發展的)和“六統一的原則”(即: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內容與形態的統一,數量與質量的統一,主觀與客觀的統一,物質與精神的統一,動態與靜態的統一)。
在西方的諸多國家,往往通過“協商”實施新舊共存的城市建設。在維也納Haas-Haus大廈的規劃過程中,實施了通常沒有的調解程序。這是因為它是具有雙重性的特殊地區,既是保護區,又是首都維也納的經濟中心。正是因為如此,它象征性地體現了維也納景觀管理的組織結構,我們可以從中進行讀解。
維也納的景觀管理實施的方法是以“考慮地區固有的景觀”這一抽象的外觀限制為基礎,將各種討論的結果反映到地區詳細規劃中。這些議論包括從事地區設計的建筑師,制定規劃的行政官員、專家、市民及周邊居民等參加的“協商”,是在市民代表議會上的充分討論。最終由行政官員制定地區詳細規劃并提交議會通過,但問題在于“協商”的內容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因為這些將構成規劃評價的客觀性。“協商”的結果是規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附屬規定也得以靈活運用,新的地區詳細規劃在議會通過。在這一意義上,可以說在Haas-Haus大廈建成后,對有關修改地區詳細規劃手續方面的法律進行修改成為必然。
因此,奧地利的地區詳細規劃和保護區,與其說是一種嚴格限制街區形態的法律制度,不如說是一種以“協商”形式推進新舊環境共存的行政手段之一,以這樣的方式謹慎對待景觀問題。可以說它促使建成區環境的穩定,提高了人們對城市建設,城市景觀的認識,是對美和藝術具有極高鑒賞水準的奧地利人的一種獨特的城市營造形象。
三、中外關于產業歷史建筑及地段保護與改造再利用
1.瑞士蘇黎世、巴登和溫特圖爾等城市開展的產業建筑及其地段的保護、改造再利用大都是采用由政府主導、規劃先行、基礎設施改善優先、投資者和開發商參與互動并協商配合的“自上而下”的方式,且全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比較一致。因此,有時即使一些產業建筑及地段改造再利用的經濟投入不如新建建筑,仍然可以達到保護改造的社會目的,他們看重的是歷史文化的環境可持續性價值。而中國現階段大都走的是“自下而上”藝術家和開發商主導的路子,因而在達成各相關部門的社會共識方面存在很大困難。
2.瑞士為典型代表的歐洲案例很好的體現了改造再利用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環境的友好性,注重場地環境景觀和場所性營造。而中國產業建筑改造利用主要集中在單體建筑本身的利用實效性和經濟性方面,對城市因素和社區環境的整體改善考慮較少。
3.對產業建筑歷史遺產保護和再利用認定方面,瑞士案例多注重場地的歷史“原真性”方面的維護和保持,對建筑也多采用外觀修舊如舊,只是在內部實施適應性再利用的改造措施。而在中國,即使要利用一些原有的產業建筑,一般也對外觀等做“煥然一新”的改造處理,致使歷史痕跡不可辨認。如南京獅子橋微分電機廠改造成美食廣場,北京手表廠改造成雙安商場都是這樣的案例4.瑞士幾個工業區改造案例,大多都由政府直接干預,通過談判協商,吸納瑞士國內著名的企業集團乃至國際性企業的入駐,將其作為城市復興和再開發的催化劑。這樣就有可能成規模地改造利用場地及其建筑,相對容易在較短時間內取得實施的成效,實質性的推進城市功能的優化重組和生活品質的提高。而在中國,這樣的整體利用改造的案例還很罕見,通常多由一些零散的特殊用戶感興趣開始。很多場地的保留建筑尚處在“商業招租”狀況,社會響應寥寥,政府一般也是將新城區建設和開發作為城市建設的亮點和政績彰顯的重點。與瑞士相比體現了對產業建筑及地段作為遺產的價值在認識上的差距。
如果能夠努力克服上述差距,我國產業文明遺產保護工作就一定會在水平和層次上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四、道路規劃設計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科學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統不僅僅是滿足機動化的需要,但長期以來,城市建設的決策者,忽視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的建設,造成只重視滿足“以車為本”的機動化道路系統建設。
許多城市熱衷于興建快速路、主干路,而對次干路,特別是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重視不夠,或者干道系統功能不清、主次不分,導致主干路負荷過重、交通擁塞,并對居民的生活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目前,我國許多城市還尚未形成完善的自行車、步行道系統,造成自行車、步行路可走,只能與機動車爭路,相互干擾。對大城市來說,應因地制宜形成快速道路系統,常速道路系統,自行車道路系統,步行系統等配套合理的綜合道路系統。讓居民根據不同交通方式的特點和理的選擇交通工具,發揮不同交通方式各自的優勢,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 城市交通建設指導思想,使自行車有路可走,創造出綠色的和諧的交通社會。此外,道路的施工質量要嚴格保證以及道路地下管網的規劃要全面合理,不要道路才建好兩三天,又要開始挖地三尺,搞的民不聊生。
五、廢墟的終結在中國,環境中持續不斷的物質交換將會產生廢料,這在文明高度發展的地區常常體現得尤為突出。
因此,廢料總是會伴隨著發展,而可行的設計方案也總是會把這樣一些廢料當成未來設計的契機。當人口和文明到達一個臨界點時,那些隨著中國迅速的工業化和都市化而流入的能源,可以進行清潔和再利用并用來對退化的環境進行重組。人類奇速的發展使我們面臨著相應的廢墟。社會出于效率、美學和功能對于廢料的共同選擇和重新合并,應該放到中國景觀和建筑學規劃專業的核心內容當中,因為這里孕育著下一代的設計師,他們要對未來的去工業化的退化的環境進行恢復,以及適當的再利用。
新加坡“規劃之父”劉太格說過:“你們中國是千篇一律的城市風貌,基本上走過一個城市,其他城市就不必再看了。城市規劃設計最重要的是尊重城市的身份,就像老人、小孩、主婦等各有各的身份一樣,小孩固然活潑可愛,但老人臉上的皺紋也同樣很有個性。”好的建筑會提升城市價值,會給人帶來美的享受,會尊重所處城市的歷史文脈,承載諸如政治、經濟、文學、藝術甚至哲學等精神層面的東西,反映城市有標識性的特征。例如1955年建的悉尼歌劇院,造型有如帆船的悉尼歌劇院雖前后耗時近20年,花費原預算成本的10余倍的資金而建成,但如今的悉尼歌劇院已成為悉尼,乃至澳大利亞的象征。這種象征每年會給悉尼帶來上百億美元的經濟收入,使得悉尼這個城市的形象與日劇增,就連堪培拉、墨爾本這些城市都望塵莫及。而在中國,每當出現一個時髦新穎的建筑,便一個個的來仿造,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維模式掛起“創新”的羊頭自己建。咱們的建筑設計師究竟是站在中國傳統文化于五四時期所造成的斷層邊緣而無所依附,還是他們面對西方建筑思想及理論過于洶涌的沖擊而無所適從?或是,面臨大量的設計機會而貪多求快以至難以沉下他們趨利躁動的心靈?建筑設計有其藝術性、技術性以及強烈的社會性,營造一個城市建設的領導、開發商以及建筑設計師等相互協調是有效機制,對于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城市價值的提升來說,也許更為迫切,同樣十分艱難。
二、城市規劃的理性發展理性發展就是統籌新區開發和老區提升,合理確定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居環境的空間布局,控制城市的對外擴張的規模,保護基本農田,合理高效持續利用土地,推進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積極發展公共交通,保護和發展歷史文化,努力改善人居環境等。
理性發展應具備“五特性”(即:人文的,優美的,經濟上有活力的,有特性的,可持續發展的)和“六統一的原則”(即: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內容與形態的統一,數量與質量的統一,主觀與客觀的統一,物質與精神的統一,動態與靜態的統一)。
在西方的諸多國家,往往通過“協商”實施新舊共存的城市建設。在維也納Haas-Haus大廈的規劃過程中,實施了通常沒有的調解程序。這是因為它是具有雙重性的特殊地區,既是保護區,又是首都維也納的經濟中心。正是因為如此,它象征性地體現了維也納景觀管理的組織結構,我們可以從中進行讀解。
維也納的景觀管理實施的方法是以“考慮地區固有的景觀”這一抽象的外觀限制為基礎,將各種討論的結果反映到地區詳細規劃中。這些議論包括從事地區設計的建筑師,制定規劃的行政官員、專家、市民及周邊居民等參加的“協商”,是在市民代表議會上的充分討論。最終由行政官員制定地區詳細規劃并提交議會通過,但問題在于“協商”的內容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因為這些將構成規劃評價的客觀性。“協商”的結果是規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附屬規定也得以靈活運用,新的地區詳細規劃在議會通過。在這一意義上,可以說在Haas-Haus大廈建成后,對有關修改地區詳細規劃手續方面的法律進行修改成為必然。
因此,奧地利的地區詳細規劃和保護區,與其說是一種嚴格限制街區形態的法律制度,不如說是一種以“協商”形式推進新舊環境共存的行政手段之一,以這樣的方式謹慎對待景觀問題。可以說它促使建成區環境的穩定,提高了人們對城市建設,城市景觀的認識,是對美和藝術具有極高鑒賞水準的奧地利人的一種獨特的城市營造形象。
三、中外關于產業歷史建筑及地段保護與改造再利用
1.瑞士蘇黎世、巴登和溫特圖爾等城市開展的產業建筑及其地段的保護、改造再利用大都是采用由政府主導、規劃先行、基礎設施改善優先、投資者和開發商參與互動并協商配合的“自上而下”的方式,且全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比較一致。因此,有時即使一些產業建筑及地段改造再利用的經濟投入不如新建建筑,仍然可以達到保護改造的社會目的,他們看重的是歷史文化的環境可持續性價值。而中國現階段大都走的是“自下而上”藝術家和開發商主導的路子,因而在達成各相關部門的社會共識方面存在很大困難。
2.瑞士為典型代表的歐洲案例很好的體現了改造再利用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環境的友好性,注重場地環境景觀和場所性營造。而中國產業建筑改造利用主要集中在單體建筑本身的利用實效性和經濟性方面,對城市因素和社區環境的整體改善考慮較少。
3.對產業建筑歷史遺產保護和再利用認定方面,瑞士案例多注重場地的歷史“原真性”方面的維護和保持,對建筑也多采用外觀修舊如舊,只是在內部實施適應性再利用的改造措施。而在中國,即使要利用一些原有的產業建筑,一般也對外觀等做“煥然一新”的改造處理,致使歷史痕跡不可辨認。如南京獅子橋微分電機廠改造成美食廣場,北京手表廠改造成雙安商場都是這樣的案例4.瑞士幾個工業區改造案例,大多都由政府直接干預,通過談判協商,吸納瑞士國內著名的企業集團乃至國際性企業的入駐,將其作為城市復興和再開發的催化劑。這樣就有可能成規模地改造利用場地及其建筑,相對容易在較短時間內取得實施的成效,實質性的推進城市功能的優化重組和生活品質的提高。而在中國,這樣的整體利用改造的案例還很罕見,通常多由一些零散的特殊用戶感興趣開始。很多場地的保留建筑尚處在“商業招租”狀況,社會響應寥寥,政府一般也是將新城區建設和開發作為城市建設的亮點和政績彰顯的重點。與瑞士相比體現了對產業建筑及地段作為遺產的價值在認識上的差距。
如果能夠努力克服上述差距,我國產業文明遺產保護工作就一定會在水平和層次上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四、道路規劃設計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科學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統不僅僅是滿足機動化的需要,但長期以來,城市建設的決策者,忽視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的建設,造成只重視滿足“以車為本”的機動化道路系統建設。
許多城市熱衷于興建快速路、主干路,而對次干路,特別是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重視不夠,或者干道系統功能不清、主次不分,導致主干路負荷過重、交通擁塞,并對居民的生活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目前,我國許多城市還尚未形成完善的自行車、步行道系統,造成自行車、步行路可走,只能與機動車爭路,相互干擾。對大城市來說,應因地制宜形成快速道路系統,常速道路系統,自行車道路系統,步行系統等配套合理的綜合道路系統。讓居民根據不同交通方式的特點和理的選擇交通工具,發揮不同交通方式各自的優勢,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 城市交通建設指導思想,使自行車有路可走,創造出綠色的和諧的交通社會。此外,道路的施工質量要嚴格保證以及道路地下管網的規劃要全面合理,不要道路才建好兩三天,又要開始挖地三尺,搞的民不聊生。
五、廢墟的終結在中國,環境中持續不斷的物質交換將會產生廢料,這在文明高度發展的地區常常體現得尤為突出。
因此,廢料總是會伴隨著發展,而可行的設計方案也總是會把這樣一些廢料當成未來設計的契機。當人口和文明到達一個臨界點時,那些隨著中國迅速的工業化和都市化而流入的能源,可以進行清潔和再利用并用來對退化的環境進行重組。人類奇速的發展使我們面臨著相應的廢墟。社會出于效率、美學和功能對于廢料的共同選擇和重新合并,應該放到中國景觀和建筑學規劃專業的核心內容當中,因為這里孕育著下一代的設計師,他們要對未來的去工業化的退化的環境進行恢復,以及適當的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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