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焦點關注 | 2025年中央預算內民政領域項目儲備及申報即將開始!
一、項目支持方向
(一)社會福利服務設施。
1.兒童福利設施。支持地級市及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較多且有需求的縣,建設區域性兒童福利設施,整合集中配置資源,提升集中養育的專業化水平。
2.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支持省級、地市級及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較多且有需求的縣,建設未成年人保護設施,為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提供臨時監護照料和家庭服務。
3.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支持建設地市級區域性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進一步提升關愛救助、應急救助服務能力。
4.殯葬服務設施。支持新建殯儀館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尚未覆蓋的縣市補齊短板。
5.精神衛生福利設施。支持建設地市級區域性精神衛生福利設施,主要包括承擔困難精神病患者收治功能的社會福利院(福利中心)、精神病人福利(康復)醫院等,為特殊經濟困難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集中救治、養護、康復服務。
(二)退役軍人服務設施。
1.烈士紀念設施。支持黨中央、國務院或退役軍人事務部批準建設的烈士紀念設施,支持退役軍人事務部確認建設的地市級及以上烈士紀念設施。主要包括:一是烈士陵園中的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墻、紀念碑、紀念塔祠、紀念雕塑、紀念廣場等主體建筑物,二是以烈士陵園為基礎的小型紀念堂館,三是烈士陵園配套的排水、公共廁所、停車場等公共服務設施。不依托烈士陵園、獨立的大型紀念館不予支持。
2.軍人公墓。綜合考慮部隊駐防部署、兵源輸出、平戰狀態等因素,支持安葬需求大、退役軍人數量多的地市級及以上的行政區域建設軍人公墓。
3.優撫醫院。支持每個省建設 1 所服務全省的優撫醫院(榮軍醫院、康復醫院、精神病醫院),支持集中供養需求較大、交通較為便利、醫療康復條件相對薄弱的地級市建設區域性優撫醫院(榮軍醫院、康復醫院、精神病醫院),配置醫療設備。
4.光榮院。支持優撫對象數量較多的地市級及以上的行政區域建設光榮院(榮譽軍人休養院),配置基本康復輔助器具(設備包),優先支持具備醫養結合功能和長期照護能力的光榮院。
(三)殘疾人服務設施。
1.殘疾人康復設施。支持建設省、市級區域性殘疾人康復設施,形成專業化的康復網絡。
2.殘疾人托養設施。支持建設省、市級區域性殘疾人托養設施,搭建專業化的托養服務平臺,提升區域性統籌集中托養能力。
3.省級盲人按摩醫院。支持建設盲人按摩醫院的醫療、康復、培訓等基礎設施,提升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能力。
二、遴選標準
(一)項目應符合項目建設標準。
(二)優先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地區,以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等人口流入多、服務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傾斜,原“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要應保盡保。
(三)優先支持尚無民政、退役軍人、殘疾人服務設施地方的項目,補齊設施“空白點”。殯葬服務設施項目要優先安排火葬區尚無殯葬服務設施地方的項目,做到應建盡建,不留空白。對于改擴建項目,要優先支持建設年代久、服務功能嚴重不足的項目。
(四)對列入《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名錄》且已經中央資金支持過的烈士紀念設施項目,本實施方案不再予以重復支持。
三、支持標準
●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項目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分別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區)分別不超過平均總投資或床位平均建設投資(簡稱“平均投資”)的 30%、60%和 80%的比例進行支持(定額支持項目除外)。對低于平均投資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原則上給予上述相應比例支持。對高于平均投資的項目,超出部分請各地自行解決。對兒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優撫醫院、光榮院的改擴建項目,支持額度按照上述支持標準的 50%申請。
●為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對中部地區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原深度貧困縣、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平均投資的 80%的比例進行支持。
●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項目建設資金原則上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額安排,四省涉藏州縣項目可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額安排,享受特殊區域發展政策地區按照具體政策要求執行。
●在上述原則基礎上,各項目分別設置了單個項目支持標準。
(一)社會福利服務設施。
1.兒童福利院。建設床位控制在 100—450 張之間,床均面積控制在 35—43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12 萬元測算。
2.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建設床位控制在 50—100 張之間,床均面積控制在 30—35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9 萬元測算。
3.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建設床位數控制在 30—200 張之間,床均面積控制在 27—32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9萬元測算。
4.殯儀館和火化設備配套。人口規模在 50 萬以下的縣(區、市),建設規模控制在 2000—7000 平方米之間,每平方米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0.36 萬元測算。地市級和人口規模在 50 萬以上的縣(區、市),建設規模控制在 7000—16000 平方米之間,每平方米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0.36 萬元測算。新建殯儀館可配套購置火化設備,每套按 100萬元標準予以支持。
5.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公益性骨灰堂建設規模控制在3000—5000 平方米之間,每平方米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0.3 萬元測算。
6.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床位數控制在 500 張以內,床均面積控制在 50—60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15 萬元測算。
(二)退役軍人服務設施。
1.烈士紀念設施。按平均總投資 1000 萬元測算。
2.軍人公墓。按平均總投資 1500 萬元測算。
3.優撫醫院。床位面積控制在 30—50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15 萬元(含設備購置)測算。
4.光榮院。床位數控制在 100—200 張之間,床位面積控制在30—50 平方米之間,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15 萬元(含基本康復輔助器具購置)測算。
(三)殘疾人服務設施。
1.殘疾人康復設施。省級、市級殘疾人康復設施建設規模控制在 4.2 萬平方米以內,每平方米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0.3 萬元測算。
2.殘疾人托養設施。省級、市級殘疾人托養設施建設規模控制在 1.3 萬平方米以內,每平方米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0.3 萬元測算。
3.省級盲人按摩醫院。床位數控制在 100—200 張之間,床位面積控制在 75 平方米以內,不低于 50 平方米,床均建設投資按不高于 22 萬元測算。
四、項目申報時間
按照慣例,每年9月下旬會啟動下一年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儲備報送工作。因此申報企業需要提前規劃,做好儲備工作。具體申報時間需以國家發改委或地方發改委發布的官方通知為準。
五、項目申報流程
●項目儲備:全面開展項目儲備工作,多渠道認真梳理摸排儲備項目。根據項目成熟度對儲備庫實行分級、動態管理,并按照“應儲盡儲、非儲不報”的原則進行管理。
●前期準備:推動項目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前期手續辦理,確保項目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申報通知前具備開工條件或已開工建設。
●線上、線下申報:項目單位需從線上(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線下(項目單行材料)兩條線進行申報。線上申報需將項目基本信息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并推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線下申報需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并同步報送至屬地發改部門。
●審核上報:屬地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審核,并將通過審核的項目納入國家三年滾動計劃庫逐級推送。
六、注意事項
●及時關注官方通知:密切關注國家發改委和地方發改委發布的官方通知,了解最新的申報要求和流程。
●確保項目質量:申報項目需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政策要求,具有較高的可行性和社會效益。
●提前準備材料:扎實深入做好儲備項目前期工作,切實履行項目審批、規劃選址、用地、環評、施工許可等前期工作程序,加大用地、資金等關鍵要素保障落實力度,完善項目開工建設各項條件,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準確填報項目申請資金年份等信息。提前準備項目申報所需的各項材料,確保材料齊全、真實、合規。
●加強溝通協調: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加強與發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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