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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設計常見問題及質量通病
編認為下述內容可作為結構設計、現場施工選擇參考使用。小編認為:
1、現在結構設計責任壓力山大,危大工程的相關要求也必須在設計說明中載明,施工方的壓力部分也轉到設計身上了。
2、現在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版已經審核通過(應該是2020年12月17日),規范中的某些修訂條款,其實寧波市已提前實現、實施。
(一)設計說明
1、含地下室的結構設計說明,應明確工程的抗浮設計水位、地下室抗浮工程設計等級。
2、墻體材料選用應符合《墻體材料應用統一技術規范》GB50574-2010 第 3.1.4 條規定。不應采用非蒸壓加氣混凝土制品。
3、設計文件中應采用現行規范、規程及地方標準、細則。
4、鋼結構說明需明確鋼材選用應滿足《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2017)4.3.2 條的規定:承重結構所用的鋼材應具有屈服強度、抗拉強度、斷后伸長率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證,對焊接結構尚應具有碳當量的合格保證。焊接承重結構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結構采用的鋼材應具有冷彎試驗的合格保證;對直接承受動力荷載或需驗算疲勞的構件所用鋼材尚應具有沖擊韌性的合格保證。
5、危大工程設計專項說明中,危大工程的范圍應符合住建部 37 號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辦質(2018)31 號 的要求。
(二)結構計算
6、計算模型中,對多跑樓梯,應按實際考慮樓梯板的恒荷載及活荷載。
7、屋頂構架、雨蓬等在結構計算時應考慮其附加荷載,計算簡圖應與實際結構相符。屋面檐溝應考慮積水荷載,種植屋面的活荷載應按規范取值。
8、根據《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8.1.1 條,計算圍護構件的風荷載,應考慮陣風系數。
9、抗拔樁的承臺,考慮抗拔力的反向彎矩作用下的配筋,并符合最小配筋率要求。
10、出屋面的構架層的墻為開敞式,應考慮風吸力、風壓力同時作用,如作為幕墻受力,外梁應考慮水平風力引起的彎矩作用。
11、計算模型中,有斜交抗側力構件的結構,當相交角度較大時, 應分別計算各抗側力構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12、住宅荷載輸入中,對采用地暖等附加裝修的,應考慮該部分荷載。
13、根據《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2017)8.3.1 條,鋼框架計算時應考慮有側移,并采用二階彈性分析方法計算。
14、根據《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范》(GB51022-2015) 第 4.3.2 條,剛架屋面積雪分布系數應根據表 4.3.2 按均勻分布和不均勻分布的情況采用。相應檁條按最不利工況復核。
15、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4.8.15 條,人防區的樁基,樁身承載力驗算應考慮上部墻柱傳來的核武器爆炸動荷載的荷載組合。
16、廠房吊車標高與實際建模層高不一致時,吊車標高應按實際標高輸入。
(三)結構設計圖紙
17、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8.5.17 條, 承臺鋼筋應滿足錨固長度要求。當不滿足時,鋼筋應上彎,上彎長度不小于 10d。
18、地下室底板、頂板、側板均應按防水板考慮,其厚度、裂縫寬度等應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要求。
19、地下室主樓范圍內墻柱混凝土為C40~C55 時,人防墻、門框墻及門框上下擋墻配筋率不應小于 0.3%。
20、人防主要出入口外通道全長范圍內的底板、頂板、墻柱應考慮人防荷載及人防構造。
21、人防區域內的樁基承臺最小配筋率應符合人防規范要求。
22、人防封堵、門框及人防口部等部位混凝土應一次性澆筑,不應設置后澆帶。
23、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15 年版) 第 9.2.1 條第 3 款,當下部鋼筋層數多于 2 層時,2 層以上鋼筋水平方向的中距應比下面 2 層的中距增大一倍。
24、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9.1.25 條第 5 款,柱間支撐與柱的連接點預埋件錨筋錨固長度不應小于 30d。
25、三級抗震的鉸接排架柱,在三類場地,角柱及有支撐的柱頂區段箍筋直徑不小于 10mm。
26、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第 3.9.6 條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其施工應先砌墻后澆構造柱。根據《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03-2011)10.2.5 條第 2 款,構造柱與墻連接處應砌成馬牙搓,并沿墻高設置拉結筋。
(小編按:鋼筋混凝土結構中填充墻構造柱,應與砌體結構中的構造柱有所區別,配筋可適當減小,馬牙槎也可取消。目前,天津市圖集12G04已取消馬牙槎。)
27、根據《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第 6.3.3 條,梁端縱向受拉鋼筋的配筋率不應大于 2.75%;當梁端縱向受拉鋼筋的配筋率大于 2.5%時,受壓鋼筋的配筋率不應小于受拉鋼筋的一半。
28、剪力墻邊緣構件的墻肢設計中,箍筋兼做墻體水平筋時,箍筋直徑、間距及配筋率應滿足剪力墻的計算要求,并滿足剪力墻的配筋、配筋率要求。
29、剪力墻設計中,連接與剪力墻同方向的跨高比小于 5 的梁, 根據《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第 7.1.3 條要求, 應按連梁的要求配筋并表達。
30、構件箍筋的最小直徑,當梁端縱向受拉鋼筋配筋率大于 2%時,箍筋的最小直徑數值應滿足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表 6.3.3 中規定增大 2mm。
31、三級框架梁內貫通中柱的每根縱向鋼筋直徑,應滿足《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第 6.3.4-2 條的對框架結構不應大于矩形截面柱在該方向截面尺寸的 1/20。
32、連梁上部鋼筋配筋率大于 2.0%,根據《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第 7.2.27 條,連梁箍筋的構造應符合第
6.3.2 條框梁梁端箍筋加密區的構造要求。
33、根據《混凝土異形柱結構技術規程》第 6.2.12 條第 4 款,異形柱為角柱時應全高加密。
34、樓梯平臺處與框柱或梯柱相連的框梁箍筋加密區間距應按框架梁設計,梯板上部鋼筋應貫通。
35、涉及設備荷載的設計中,如:吊車、電梯、自動扶梯等,因在設計階段還不能完全確定其荷載,因此在設備到貨后,安裝前應由設計單位對荷載核對無誤后方可安裝。
36、對各專業的屋頂、平臺等處各種設備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 進行抗震設計(如:屋頂太陽能設備、預制水箱、空調設備等)。
37、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房屋,在主體結構設計時,疊合樓板的厚度、荷載,預制樓梯梯板的設計、計算,均應符合裝配式建筑的設計要求。
38、 建筑設計的防火墻,承載防火墻的梁鋼筋保護層厚度應符合建筑防火設計要求。
39、鋼結構應進行防火與防腐設計:
(1) 防腐設計應在說明中根據《鋼結構設計標準》第 18.2.4 條明確具體措施,如為門式剛架,應根據《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范》第 12.1.4 條明確具體措施。
(2) 防火隔熱設計應在說明中根據《鋼結構設計標準》第 18.3.3條明確具體措施,如為門式剛架,應根據《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范》第 12.2 條明確具體措施。
40、根據《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2001)5.3.2 條和《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2011)5.2.3 條,計算玻璃幕墻、金屬幕墻和石材幕墻的風載標準值不應小于 1.0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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