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基礎考試免試條件公開征求意見
關于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基礎考試免試條件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2018﹞142號),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將于2019年10月19、20日舉行。為了使考試更符合從業人員實際、方便廣大考生報考,擬對《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18號)第六條規定的基礎考試免試條件進行修改(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598863732@qq.com
2.傳真:010-65299043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里甲240號通聯大廈5層;郵編:100029;聯系人:秦茜;電話:010-65299021。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20日。
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
2019年5月7日
附件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基礎考試
免試條件修改建議
將《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的截止日期由原“2002年12月31日”修改為“2014年12月31日”,修改后內容如下: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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