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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治理重任在肩 未來發展值得期待
土壤治理:政策強力支撐 過程困難重重
2016年5月28日,國務院印發了被慣稱為“土十條”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此后,土壤治理工作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開展起來。2018年6月22日,土壤污染防治新標準下發實施,土壤環境質量管控工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大大增加。據統計,自“土十條”下發以來,短短兩年時間,有十多項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國家政策出臺,例如《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等。
盡管國家對土壤修復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但由于諸多原因,我國的土壤治理進程依然進展緩慢。不同于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監測起來相對困難。此外,我國幅員遼闊、土地眾多,各地土壤基質不同,污染源復雜多樣,治理情況存在明顯差別,并且土壤污染的難可逆性又增加了修復工作的難度。土壤治理經驗的缺失,相關技術設備的不足,都成為了制約土壤治理工作效果的有力因素。
土壤治理:問題層層突破 發展迎來光明
盡管土壤治理工作充滿了挑戰,但也不應一味沮喪,應當看到我國在土壤治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進步。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發,根據要求,各地普遍開展了土壤污染詳查工作,環保部門投入幾十億資金用以推進土壤污染情況詳查方案。此外,各地紛紛設置土壤污染監測點,完善了全國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土壤信息化管理平臺的建設大大提高了土壤信息化水平。按照計劃,2018年底,全國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將全面完成,屆時,全國土壤監測體系形成,將為我國土壤治理工作提供更完善科學的依據。
2018年8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進行三審,提出了多項針對性規定。草案明確提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強化水土一體化防治,讓防治工作更科學;突出源頭預防,強化夯實主要責任;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應在此之前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新增的多項規定更加靈活,具有針對性,明顯提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合理性和適用性。
2016年以來,在國家政策法規的大力支撐下,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隨著2018年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的完成,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細則的出臺實施,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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