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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規劃的任務和編制原則
園區規劃
園區是指由政府或企業為實現產業發展目標而創立的特殊區位環境,是區域經濟發展、產業調整升級的重要空間聚集形式。它的類型很多,常見的有工業園區、物流園區、科技園區、文化創意園區、總部基地、生態農業園區等。
本節內容主要針對工業園區,其他類型園區規劃應參照有關規范執行。園區規劃是比較全面的長遠發展謀劃,是對園區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土地開發、招商引資、運營管理等全局性、長期性和基本性問題的研究分析,是未來一個時期指導園區健康發展的行動綱領。
一、園區規劃的任務和編制原則
㈠園區規劃的任務
園區規劃的任務是:依據國家、地方有關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園區內的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對各項用地、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安全防災、園區管理等進行總體安排,確保園區建設和園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㈡園區規劃的編制原則
⒈綠色發展原則
規劃應堅持“生態功能不降低、水土資源不超載、污染物排放總量不突破、安全環境準入不降低”四條紅線,注重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滿足環境保護、防火、防爆、安全和職業衛生等要求,建設生態園區。
⒉集約發展原則
⒊成鏈發展原則:培育完善優勢產業鏈
⒋彈性發展原則
規劃應堅持高起點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重點開發、合理布局;為適應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布局結構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同時滿足分期建設的需要。
⒌因地制宜原則
規劃應突出園區自身的社會、經濟、生態環境以及自然條件等特點,因地制宜,特點突出。
二、園區規劃的重點和內容
㈠園區規劃重點
園區規劃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⑴分析園區所在地區的基本情況,綜合評價園區的發展條件:
⑵確定園區性質和發展目標,確定園區產業發展方向以及結構,劃定園區范圍:
⑶提出規劃期內園區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園區建設和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和功能分區:
⑷確定園區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確定園區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和規模:
⑸綜合協調并確定園區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信、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⑹確定園區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⑺確定園區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⑻確定綜合防災規劃的目標和總體布局:
⑼估算園區基礎設施投資及技術經濟指標,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㈡園區規劃內容
園區規劃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⒈總則
⑴規劃范圍。⑵規劃期限。⑶規劃編制依據。
⒉園區發展定位及發展目標
⑴發展定位。⑵發展目標。
⒊產業發展規劃
⒋總體布局規劃
⑴規劃布局準則。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結合新的發展形勢,在三類工業用地的基礎上增加高新技術園區用地。
1)一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基本上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可設置在城市住宅區的相鄰地段,其用地和住宅區之間一般不需設置防護綠帶;此類工業可集中設置組成工業區,亦可與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應規劃成組團設置相對獨立:工業區最好與住宅區之間有商業或工業辦公建筑作為緩沖區。
2)二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布局要求相應提高,用地應單獨設置,不得與居住用地混雜;此類工業宜位于污染物擴散條件好,以及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與居住區的綠化防護帶必須根據其污染程度而定,防護距離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有污染物排放的企業,應達到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后才可對外排放,不得在城市水源地上游地區布置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業,不得在城市上風向布置有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
需要較為完善的道路系統,應布置在交通運輸好集散方便的地方:應配備有足夠空間設置廢污處理設施;有大量重型車輛運輸和較多露天作業的工業用地,宜在其周邊界面設置較大范圍的綠化隔離帶區,可隔開凌亂的作業和重型車輛所造成的繁忙交通,從而減少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3)三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有較大污染,一般應布置在遠郊工業區和衛星城鎮,老城區和城市近郊原則上不安排;其選址應避免對居住區及其他敏感土地用途造成不良的環境影響。嚴禁設置在水源保護地和歷史文化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范圍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園區規劃布局應符合主導風向及環保的要求,選址一般應在城市全年主導風向下風向;園區與周圍居住區、生活服務區必須設置足夠的綠化隔離帶,保持必要的安全衛生距離,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與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或跨境公路、鐵路、港口等交通設施有方便的交通聯系;有足夠的供水、供電、供氣、污水處理、通信等公用工程設施以及存放與處理廢物的環保設施。
4)高新技術園區用地布局準則。高新技術園區的產業具有資金和技術密集、高增值等特征,其融合了高科技工業及其有關研究及發展,主要包括高新產品試驗及分析、電腦軟硬件開發、生物科學產品、高端電子通信器材、光學與電子光學產品、新材料產品等。
這類土地用途類別的重點是科學研究、新科技及新產品的開發,選址應處于良好的生態環境或景色優美的環境之中;連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便利。有便利的交通連接機場、車站,方便經常到訪的商務人員;以鄰近高等教育院校或研究發展機構為宜,以增強與業界之間的合作;亦可設置在居住區鄰近,作為一般工業和居住區之間的“過渡地區”:設有先進的電訊基礎設施,配備完善的輔助及配套設施,包括住宅、配套商業及休息娛樂設施。
⑵功能分區規劃。
⑶土地利用規劃。
園區是指由政府或企業為實現產業發展目標而創立的特殊區位環境,是區域經濟發展、產業調整升級的重要空間聚集形式。它的類型很多,常見的有工業園區、物流園區、科技園區、文化創意園區、總部基地、生態農業園區等。
本節內容主要針對工業園區,其他類型園區規劃應參照有關規范執行。園區規劃是比較全面的長遠發展謀劃,是對園區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土地開發、招商引資、運營管理等全局性、長期性和基本性問題的研究分析,是未來一個時期指導園區健康發展的行動綱領。
一、園區規劃的任務和編制原則
㈠園區規劃的任務
園區規劃的任務是:依據國家、地方有關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園區內的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對各項用地、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安全防災、園區管理等進行總體安排,確保園區建設和園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㈡園區規劃的編制原則
⒈綠色發展原則
規劃應堅持“生態功能不降低、水土資源不超載、污染物排放總量不突破、安全環境準入不降低”四條紅線,注重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滿足環境保護、防火、防爆、安全和職業衛生等要求,建設生態園區。
⒉集約發展原則
⒊成鏈發展原則:培育完善優勢產業鏈
⒋彈性發展原則
規劃應堅持高起點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重點開發、合理布局;為適應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布局結構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同時滿足分期建設的需要。
⒌因地制宜原則
規劃應突出園區自身的社會、經濟、生態環境以及自然條件等特點,因地制宜,特點突出。
二、園區規劃的重點和內容
㈠園區規劃重點
園區規劃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⑴分析園區所在地區的基本情況,綜合評價園區的發展條件:
⑵確定園區性質和發展目標,確定園區產業發展方向以及結構,劃定園區范圍:
⑶提出規劃期內園區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園區建設和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和功能分區:
⑷確定園區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確定園區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和規模:
⑸綜合協調并確定園區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信、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⑹確定園區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⑺確定園區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⑻確定綜合防災規劃的目標和總體布局:
⑼估算園區基礎設施投資及技術經濟指標,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㈡園區規劃內容
園區規劃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⒈總則
⑴規劃范圍。⑵規劃期限。⑶規劃編制依據。
⒉園區發展定位及發展目標
⑴發展定位。⑵發展目標。
⒊產業發展規劃
⒋總體布局規劃
⑴規劃布局準則。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結合新的發展形勢,在三類工業用地的基礎上增加高新技術園區用地。
1)一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基本上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可設置在城市住宅區的相鄰地段,其用地和住宅區之間一般不需設置防護綠帶;此類工業可集中設置組成工業區,亦可與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應規劃成組團設置相對獨立:工業區最好與住宅區之間有商業或工業辦公建筑作為緩沖區。
2)二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布局要求相應提高,用地應單獨設置,不得與居住用地混雜;此類工業宜位于污染物擴散條件好,以及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與居住區的綠化防護帶必須根據其污染程度而定,防護距離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有污染物排放的企業,應達到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后才可對外排放,不得在城市水源地上游地區布置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業,不得在城市上風向布置有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
需要較為完善的道路系統,應布置在交通運輸好集散方便的地方:應配備有足夠空間設置廢污處理設施;有大量重型車輛運輸和較多露天作業的工業用地,宜在其周邊界面設置較大范圍的綠化隔離帶區,可隔開凌亂的作業和重型車輛所造成的繁忙交通,從而減少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3)三類工業用地布局準則。此類工業對環境有較大污染,一般應布置在遠郊工業區和衛星城鎮,老城區和城市近郊原則上不安排;其選址應避免對居住區及其他敏感土地用途造成不良的環境影響。嚴禁設置在水源保護地和歷史文化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范圍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園區規劃布局應符合主導風向及環保的要求,選址一般應在城市全年主導風向下風向;園區與周圍居住區、生活服務區必須設置足夠的綠化隔離帶,保持必要的安全衛生距離,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與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或跨境公路、鐵路、港口等交通設施有方便的交通聯系;有足夠的供水、供電、供氣、污水處理、通信等公用工程設施以及存放與處理廢物的環保設施。
4)高新技術園區用地布局準則。高新技術園區的產業具有資金和技術密集、高增值等特征,其融合了高科技工業及其有關研究及發展,主要包括高新產品試驗及分析、電腦軟硬件開發、生物科學產品、高端電子通信器材、光學與電子光學產品、新材料產品等。
這類土地用途類別的重點是科學研究、新科技及新產品的開發,選址應處于良好的生態環境或景色優美的環境之中;連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便利。有便利的交通連接機場、車站,方便經常到訪的商務人員;以鄰近高等教育院校或研究發展機構為宜,以增強與業界之間的合作;亦可設置在居住區鄰近,作為一般工業和居住區之間的“過渡地區”:設有先進的電訊基礎設施,配備完善的輔助及配套設施,包括住宅、配套商業及休息娛樂設施。
⑵功能分區規劃。
⑶土地利用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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