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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工序經檢測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
工序的質量控制是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的重點,按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規定,施工各階段中的下列工序質量必須進行現場質量檢測,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一、地基基礎工程
(1)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檢測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后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點,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應有1點,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對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小于3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于3根。
(2)工程樁的承載力檢測
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采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不應少于3根,當總樁數少于50根時,不應少于2根。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或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的樁基應進行樁的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
(3)樁身質量檢驗
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30%,且不應少于20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20%,且不應少于10根;對混凝土預制樁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后經過核驗的灌注樁,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個柱子承臺下不得少于1根。
二、主體結構工程
(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場檢測
檢測同一強度等級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強度,以此檢測結果代表工程實體的結構強度。
混凝土:按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的基本條件是,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數量不宜少于10組,按非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留置數量不應少于3組。
砂漿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³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砌體:普通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及粉煤灰磚10萬塊各為一檢驗批,抽檢數量為一組。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的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
(3)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對成批生產的構件,應按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不超過1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品為一批。在每批中應隨機抽取一個構件作為試件進行檢驗。
三、建筑幕墻工程
(1)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檢測。
(2)石材的彎曲強度;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檢測。
(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試驗;石材用結構膠結強度及石材用密封膠的污染性檢測。
(4)建筑幕墻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
(5)硅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
四、鋼結構及管道工程
(1)鋼結構及鋼管焊接質量無損檢測:對有無損檢驗要求的焊縫,竣工圖上應標明焊縫編號、無損檢驗方法、局部無損檢驗焊縫的位置、底片編號、熱處理焊縫位置及編號、焊縫補焊位置及施焊焊工代號;焊縫施焊記錄及檢查、檢驗記錄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2)鋼結構、鋼管防腐及防火涂裝檢測。
(3)鋼結構節點、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性能檢測。
一、地基基礎工程
(1)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檢測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后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點,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應有1點,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對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小于3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于3根。
(2)工程樁的承載力檢測
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采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不應少于3根,當總樁數少于50根時,不應少于2根。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或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的樁基應進行樁的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
(3)樁身質量檢驗
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30%,且不應少于20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20%,且不應少于10根;對混凝土預制樁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后經過核驗的灌注樁,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個柱子承臺下不得少于1根。
二、主體結構工程
(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場檢測
檢測同一強度等級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強度,以此檢測結果代表工程實體的結構強度。
混凝土:按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的基本條件是,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數量不宜少于10組,按非統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留置數量不應少于3組。
砂漿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³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砌體:普通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及粉煤灰磚10萬塊各為一檢驗批,抽檢數量為一組。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的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
(3)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對成批生產的構件,應按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不超過1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品為一批。在每批中應隨機抽取一個構件作為試件進行檢驗。
三、建筑幕墻工程
(1)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檢測。
(2)石材的彎曲強度;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檢測。
(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試驗;石材用結構膠結強度及石材用密封膠的污染性檢測。
(4)建筑幕墻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
(5)硅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
四、鋼結構及管道工程
(1)鋼結構及鋼管焊接質量無損檢測:對有無損檢驗要求的焊縫,竣工圖上應標明焊縫編號、無損檢驗方法、局部無損檢驗焊縫的位置、底片編號、熱處理焊縫位置及編號、焊縫補焊位置及施焊焊工代號;焊縫施焊記錄及檢查、檢驗記錄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2)鋼結構、鋼管防腐及防火涂裝檢測。
(3)鋼結構節點、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性能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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