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中鐵城際:水利工程的概念及分類
一、水利工程的概念
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水土保持、移民、水資源保護等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加固、修復)及其配套和附屬工程的統稱。用于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稱為水工程。水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寶貴資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狀態并不完全符合人類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設計,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澇災害,并進行水量的調節和分配,以滿足人民生活和生產對水資源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的分類:
按目的或服務對象可分為:
防止洪水災害的防洪工程;防止旱、澇、漬災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田水利工程,或稱灌溉和排水工程;將水能轉化為電能的水力發電工程;改善和創建航運條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為工業和生活用水服務,并處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鎮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環境水利工程;保護和增進漁業生產的漁業水利工程;圍海造田,滿足工農業生產或交通運輸需要的海涂圍墾工程等。一項水利工程同時為防洪、灌溉、發電、航運等多種目標服務的,稱為綜合利用水利工程。
三、相關概念解釋:
1、可供水量
可供水量分為單項工程可供水量與區域可供水量。一般來說,區域內相互聯系的工程之間,具有一定的補償和調節作用,區域可供水量不是區域內各單項工程可供水量單相加之和。區域可供水量是由新增工程與原有工程所組成的供水系統,根據規劃水平年的需水要求,經過調節計算后得出。
2、蓄水工程
指水庫和塘壩(不包括專為引水、提水工程修建的調節水庫),按大、中、小型水庫和塘壩分別統計。
3、引水工程
指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自流引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提水工程中引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
4、提水工程
指利用揚水泵站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提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引水工程中提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
5、調水工程
指水資源一級區或獨立流域之間的跨流域調水工程,蓄、引、提工程中均不包括調水工程的配套工程。
6、地下水源工程
指利用地下水的水井工程,按淺層地下水和深層承壓水分別統計。
7、地下水利用
研究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使之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如城市給水、工礦企業用水、農業用水等)服務。農業上的地下水利用,就是合理開發與有效地利用地下水進行灌溉或排灌結合改良土壤以及農牧業給水。必須根據地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水文氣象條件和用水條件,進行全面規劃。在對地下水資源進行評價和摸清可開采量的基礎上,制訂開發計劃與工程措施。
在地下水利用規劃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1)充分利用地面水,合理開發地下水,做到地下水和地面水統籌安排;
(2)應根據各含水層的補水能力,確定各層水井數目和開采量,做到分層取水,淺、中、深結合,合理布局;
(3)必須與旱澇堿咸的治理結合,統一規劃,做到既保障灌溉,又降低地下水位、防堿防漬;既開采了地下水,又騰空了地下庫容;使汛期能存蓄降雨和地面徑流,并為治澇治堿創造條件。在利用地下水的過程中,還須加強管理,避免盲目開采而引起不良后果。
8、淺層地下水
指與當地降水、地表水體有直接補排關系的潛水和與潛水有緊密水力聯系的弱承壓水。
9、集雨工程
指用人工收集儲存屋頂組成水利工程的基本組成是各種水工建筑物,包括擋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進水建筑物和輸水建筑物等。(《南水北調與水利科技》微信平臺整理)此外,還有專門為某一目的服務的水工建筑物,如專為河道整治、通航、過魚、過木、水力發電、污水處理等服務的具有特殊功能的水工建筑物。水工建筑物以多種形式組合成不同類型的水利工程。
四、水利工程的特點:
①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單項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區內各項水利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工程既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單項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綜合性的,各服務目標之間既緊密聯系,又相互矛盾。水利工程和國民經濟的其他部門也是緊密相關的。規劃設計水利工程必須從全局出發,系統地、綜合地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得到最為經濟合理的優化方案。
②對環境有很大影響。水利工程不僅通過其建設任務對所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生影響,而且對江河、湖泊以及附近地區的自然面貌、生態環境、自然景觀,甚至對區域氣候,都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有利有弊,規劃設計時必須對這種影響進行充分估計,努力發揮水利工程的積極作用,消除其消極影響。
③工作條件復雜。水利工程中各種水工建筑物都是在難以確切把握的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下進行施工和運行的,它們又多承受水的推力、浮力、滲透力、沖刷力等的作用,工作條件較其他建筑物更為復雜。
④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隨機性,根據每年水文狀況不同而效益不同,農田水利工程還與氣象條件的變化有密切聯系。
⑤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較長,投資多,興建時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標準進行。
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水土保持、移民、水資源保護等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加固、修復)及其配套和附屬工程的統稱。用于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稱為水工程。水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寶貴資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狀態并不完全符合人類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設計,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澇災害,并進行水量的調節和分配,以滿足人民生活和生產對水資源的需要。
按目的或服務對象可分為:
防止洪水災害的防洪工程;防止旱、澇、漬災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田水利工程,或稱灌溉和排水工程;將水能轉化為電能的水力發電工程;改善和創建航運條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為工業和生活用水服務,并處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鎮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環境水利工程;保護和增進漁業生產的漁業水利工程;圍海造田,滿足工農業生產或交通運輸需要的海涂圍墾工程等。一項水利工程同時為防洪、灌溉、發電、航運等多種目標服務的,稱為綜合利用水利工程。
三、相關概念解釋:
1、可供水量
可供水量分為單項工程可供水量與區域可供水量。一般來說,區域內相互聯系的工程之間,具有一定的補償和調節作用,區域可供水量不是區域內各單項工程可供水量單相加之和。區域可供水量是由新增工程與原有工程所組成的供水系統,根據規劃水平年的需水要求,經過調節計算后得出。
2、蓄水工程
指水庫和塘壩(不包括專為引水、提水工程修建的調節水庫),按大、中、小型水庫和塘壩分別統計。
3、引水工程
指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自流引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提水工程中引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
4、提水工程
指利用揚水泵站從河道、湖泊等地表水體提水的工程(不包括從蓄水、引水工程中提水的工程),按大、中、小型規模分別統計。
5、調水工程
指水資源一級區或獨立流域之間的跨流域調水工程,蓄、引、提工程中均不包括調水工程的配套工程。
6、地下水源工程
指利用地下水的水井工程,按淺層地下水和深層承壓水分別統計。
7、地下水利用
研究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使之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如城市給水、工礦企業用水、農業用水等)服務。農業上的地下水利用,就是合理開發與有效地利用地下水進行灌溉或排灌結合改良土壤以及農牧業給水。必須根據地區的水文地質條件、水文氣象條件和用水條件,進行全面規劃。在對地下水資源進行評價和摸清可開采量的基礎上,制訂開發計劃與工程措施。
在地下水利用規劃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1)充分利用地面水,合理開發地下水,做到地下水和地面水統籌安排;
(2)應根據各含水層的補水能力,確定各層水井數目和開采量,做到分層取水,淺、中、深結合,合理布局;
(3)必須與旱澇堿咸的治理結合,統一規劃,做到既保障灌溉,又降低地下水位、防堿防漬;既開采了地下水,又騰空了地下庫容;使汛期能存蓄降雨和地面徑流,并為治澇治堿創造條件。在利用地下水的過程中,還須加強管理,避免盲目開采而引起不良后果。
8、淺層地下水
指與當地降水、地表水體有直接補排關系的潛水和與潛水有緊密水力聯系的弱承壓水。
9、集雨工程
指用人工收集儲存屋頂組成水利工程的基本組成是各種水工建筑物,包括擋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進水建筑物和輸水建筑物等。(《南水北調與水利科技》微信平臺整理)此外,還有專門為某一目的服務的水工建筑物,如專為河道整治、通航、過魚、過木、水力發電、污水處理等服務的具有特殊功能的水工建筑物。水工建筑物以多種形式組合成不同類型的水利工程。
四、水利工程的特點:
①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單項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區內各項水利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工程既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單項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綜合性的,各服務目標之間既緊密聯系,又相互矛盾。水利工程和國民經濟的其他部門也是緊密相關的。規劃設計水利工程必須從全局出發,系統地、綜合地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得到最為經濟合理的優化方案。
②對環境有很大影響。水利工程不僅通過其建設任務對所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生影響,而且對江河、湖泊以及附近地區的自然面貌、生態環境、自然景觀,甚至對區域氣候,都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有利有弊,規劃設計時必須對這種影響進行充分估計,努力發揮水利工程的積極作用,消除其消極影響。
③工作條件復雜。水利工程中各種水工建筑物都是在難以確切把握的氣象、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下進行施工和運行的,它們又多承受水的推力、浮力、滲透力、沖刷力等的作用,工作條件較其他建筑物更為復雜。
④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隨機性,根據每年水文狀況不同而效益不同,農田水利工程還與氣象條件的變化有密切聯系。
⑤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較長,投資多,興建時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標準進行。
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