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訪談法的實施
多數情況下,城市設計者應深入到被訪者生活的環境中進行實地訪問,有時也可請被訪者到事先安排的場所進行交談,談話的對象既包括城市空間的使用者、當地的普通居民和外來人員等特定人群,也包括開發商、運營商等利益相關部門和政府官員等行政管理者。
(1)訪談準備。訪談的準備工作府結合調查目的,確定訪談對象、訪談目的、訪談方式、訪談提綱、訪談時間和地點、訪談進程時間表、對調查對象所作回答的記錄和分類方法等,必要時還需要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設計必要的備用方案。這一階段需要掌握被訪者兩個方面的情況一—被訪者個人的基本情況和他們所處的環境情況,以便更好、更全面地對被訪者談話作出解釋和說明。
(2)進入訪談現場。在開始訪談時,調查者應該采用正面接近(開門見山)、求同接近、友好接近、自然接近和隱蔽接近等談話技巧,逐漸熟悉、接近被訪者,以表明來意,消除顧慮,增進雙方的溝通了解,求得被訪者的理解和支持。
(3)談話。調查者在進行談話時,除了應熟練把握各種談話內容外,還要通過表情與動(非語言行為)控制來表達一定的思想、感情,從而達到對訪談過程的控制。應當注意以下事項:要表現出禮貌、虛心、誠懇和耐心;要對被訪者的談話表示關注,即使當被訪者說走了題,或者語言表達效果較差時也應如此;既不能只顧低頭記筆記,忽視被訪者的存在,也不能一直盯著被訪者;可以就受訪者前面所說的某一個觀點、概念、語詞、事件和衍為進行進一步探詢,將其挑選出來當場或事后進行追問。
(4)記錄。在調查過程中,應采用速記、詳記和筒記等方式記錄,也可采用錄音、錄像或進行事后補記,而且應盡可能記錄原話,并及時進行分類排列、編號歸檔等整理工作。一般當場記錄應征得被訪者的同意,記錄下的內容要請被訪者過目并核實簽字,以免使談話內容對被訪者構成損害。事后記錄的優點是不破壞交談氣氛,使訪談能自由順利進行,缺點是有些內容可能會記不住或記不準而損失了有用的資料。
(5)結束訪談。如果訪談計劃已經順利完成,或者訪談已經超過了事先約定的時間、受訪者面露倦容、訪談的節奏變得有點拖沓、訪談的環境正在往不利的方向轉變等,調查者應該結束訪談。在訪談結束、準備離開時,一定要熱忱地向被訪者表示感謝,并為下一次訪談進行鋪墊。
在城市設計中,訪談法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調查研究方法。通過訪談,可以把握使用者對空間環境質量的滿意程度,明晰空間環境的歷史變遷,廣泛收集公眾意愿,全面了解社會、行為與空間環境的相互影響等城市設計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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