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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區的設計原則
由于特殊的地理區位,中心區城市設計是最典型也是相對比較復雜的設計類型之一。在了解相關規劃有關中心區定位和規模等內容的前提下,中心區的土地利用、開發強度、功能、交通、文化與形象都是設計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中心區的設計原則可以總結如下。
1.提高土地的使用密度和開發強度
根據經濟的原則和經濟合理性來組織城市中心區空間,是城市空間組織在市場機制下得以實現的關鍵所在。在城市中,區位是決定土地租金的重要因素,即區位是決定土地能否取得高經濟效益的關鍵。城市中心區由于其通常處于城市中心部位,無論從經濟角度看,還是從中心區對城市的作用看,都應具有較高的使用密度。使用密度和開發強度越高,意味著中心區土地利用越高效節約,容納的城市公共功能越豐富,因此越能實現中心區的經濟價值和為市民服務的社會價值。但是應注意到,高開發強度未必能夠推動城市中心區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有可能使中心區喪失活力。原因在于中心區的高度緊湊可能演變為高度集聚,地價暴漲,在這種情況下,公共設施和開放空間將被排除在城市中心區之外,居民的生活質量將大大縮水。
2.保持土地使用多樣化
城市中心區土地使用布置應盡可能做到多樣化,設計可以整合辦公、商店零售業、酒店、住宅、文化娛樂設施及一些特別的節慶或商業活動、文藝活動等多種功能,體現中心區的多樣性和混合性,通過土地的混合開發獲取最大限度的土地資源,強調各種土地使用功能在一定范圍內的混合,避免出現單一功能的用地,發揮中心區的多元性市場綜合效益。緊湊的城市中心區是一個高密度、土地多樣化利用的城市空間,通過將各種分散的城市單元聚集到一起,來選擇多樣性的交通方式,通常被認為是強調城市空間網絡中節點的開發。
多樣化的土地利用出現于20世紀60年代,隨著雅各布斯的“城市功能的多樣性”理念而受到重視。它是指綜合利用開發的方式,也就是將居住用地與就業、休閑娛樂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等混合布局,可以在更短的通勤距離內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擴大步行和自行車出行的可能。這種利用方式減少了對外交通和小汽車的使用,不僅減少了能源消耗,而且能夠緩解城市交通的壓力,減少對城市環境的污染排放。土地混用還可以促進混合區的人口密度,提升城市活力,并能預防犯罪、提升地區安全性o,有利于創造綜合的、多功能的,充滿活力的城市空間,形成和諧的社會氛圍o,從而使得城市的質量和吸引力提升。雅各布斯通過對紐約、芝加哥等美國大城市的深入考察,提出都市結構的基本元素以及它們在城市生活中發揮功能的方式,挑戰了傳統的城市規劃理論,使人們對城市的復雜性和城市應有的發展取向加深了理解,也為評估城市的活力提供了一個基本框架。在1961年完成的《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書中,雅各布斯指出,挽救現代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須認識到城市的多樣性與傳統空間的混合利用之間的相互支持。
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須認識到城由北京土人景觀規劃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北京大興新城核心區概念性城市設計(‘鏈’方案)”,在功能布局上充分考慮了土地的混合使用,強調功能區之間的聯系、共生和排斥關系,體現“三心一鏈”的城市功能布局結構。三心之間相對獨立,又通過步行綠道建立相互聯系,同時各自都有方便獨立的對外聯系,互不干擾。會議和展覽中心布局在核心區南部外圍,更是考慮到大體量單一功能體對城市生活和交通的干擾弊端以及本身對外部交通的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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