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印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規劃》《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等有關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制了《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并于近日發布。
具體內容如下: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城市運管服平臺)是以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為目標,圍繞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凈整潔有序、為民服務精準精細精致,以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移動通信等技術為支撐,具有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監督考核和綜合評價等功能的信息化平臺。建設城市運管服平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系統提升城市風險防控能力和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是運用數字技術推動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的重要載體,對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為指導各地科學規范、高效有序推進城市運管服平臺建設和應用工作,制定本指南。
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規劃》《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有關要求,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堅持統籌集約高效原則,優化標準規劃布局,增加標準有效供給,強化標準應用實施,構建國家、省、市三級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的城市運管服平臺體系,以標準化建設引領城市運行管理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數字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統籌集約,高效協同。以需求為牽引,以問題為導向,統籌兼顧與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統現行標準的銜接與互補,考慮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作用和適用范圍,協同規劃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框架,務實制定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內容全面的標準明細,適度超前考慮標準體系建設的前瞻性、引領性、可擴展性,確保標準好用、實用、管用。
——科學穩步,有序推進。按照“邊建設、邊完善”“先聯網、后提升”“先網絡通、后數據通”的工作思路,和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理念,合理安排標準編制時序,科學穩步有序推動平臺建設,助力實現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管服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
——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城市運管服平臺是在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監測系統以及智慧城管、智慧住建等基礎上迭代升級,按照新時代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的新要求逐步發展起來的。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建立之前,不影響現有相關標準的實施。
(三)建設目標
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逐步建立統籌集約高效、科學穩步有序的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
2024年,以提高“城市運行保障”水平為導向,圍繞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凈整潔有序、為民服務精準精細精致等方面,優先啟動亟需急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編制工作,重點啟動部分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
2025—2027年,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基本建成,標準基礎全面夯實,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圍繞城市運行與監測、管理與監督、服務與評價等方面形成較為完善的系列標準,基本滿足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管服平臺建設和推廣需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應用多點突破,與國際相關標準的一致性程度顯著提高。
標準體系
(一)體系框架
圍繞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凈整潔有序、為民服務精準精細精致目標,按照城市運管服平臺業務邏輯,將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分為基礎通用、運行與監測、管理與監督、服務與評價四個部分,如圖1所示。
圖1 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框架
(二)體系內容
1.基礎通用標準
基礎通用標準主要針對城市運管服平臺建設和應用中的基礎和共性技術要求進行規定,包括術語、通用和數據三個部分。其中術語部分包括術語和符號。通用部分包括總體技術要求、地理編碼、網格、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等標準。數據部分包括數據要求、數據交換與匯聚等標準。
2.運行與監測標準
運行與監測標準主要聚焦“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主要對市政設施、房屋建筑、交通設施、人員密集區域等城市運行保障重點領域提出監測相關標準和監測信息系統設計規范,包括市政設施、房屋建筑、交通設施、人員密集區域等四個部分。其中,市政設施部分包括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路面塌陷、綜合管廊等運行監測相關標準。房屋建筑部分包括老舊房屋和公共重要建筑物外立面等運行監測相關標準。交通設施部分包括市政橋梁和隧道、城市軌道交通、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公共交通車輛、公共停車場(庫)等運行監測相關標準。人員密集區域部分包括人員密集場所運行監測等相關標準。
3.管理與監督標準
管理與監督標準聚焦“城市管理干凈整潔有序”,主要對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綜合管理領域提出信息化監管相關標準和系統設計要求,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四個部分。其中,市政公用部分包括燃氣、排水、熱力、供水、道橋、井蓋、照明系統、停車等市政公用行業監管相關標準。市容環衛部分包括智慧環衛、建筑垃圾、戶外廣告設施巡檢等行業監管相關標準。園林綠化部分包括園林綠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相關標準。城市管理執法包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信息系統相關標準。
4.服務與評價標準
服務與評價標準聚焦“為民服務精準精細精致”,以及對城市運管服平臺所需配套的長效運行機制提出規范化管理要求,包括公眾服務、管理體系、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其中,公眾服務包括公眾服務系統建設標準。管理體系包括信息處理、系統維護和評估驗收等相關標準。過程評價包括績效評價標準。結果評價包括運行監測評價、管理監督評價和公眾服務評價等相關標準。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開展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強化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協調聯動,積極推進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體系建設,確保標準體系頂層設計科學、內容完整合理,各標準之間邊界清晰。
(二)加快標準研制。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合力推動城市運管服平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標準研制過程中,切實做好制修訂標準與已發布標準的有效銜接。引導地方、行業協會與標準化技術組織加強合作,因地制宜、多點并行推動城市運管服平臺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修訂。
(三)完善中期評估。緊緊圍繞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業務發展需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適時對標準編制工作開展中期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確保標準體系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國際合作。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多雙邊溝通交流,推動城市運管服平臺標準國際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ISO、IEC)等國際標準化活動。開展國內外標準對比分析,推動先進適用國際標準在我國轉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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