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
2017-04-27 城市設計實踐的價值排序與整合
在人的全面發展核心價值下,城市設計實踐涉及諸如美學、功能、經濟、生態(環境)、社會(人文)以及政治與倫理等等綜合價值要素。若按人的需要來劃分,價值可以相應地分為三種:物質價值(人的物質需要的滿足),精神價值(對人的精神需要的滿足),以及物質...
閱讀全文2017-04-27 城市設計實踐的核心價值
張兵論及城市規劃作為法理基礎的核心價值認為,規劃(規則)是否能被社會接受,取決于其是否能夠真正成為社會價值的具體體現。城市規劃的規范價值實質上是對社會價值作出專業意義的全面而具體的注釋。張兵指出城市規劃的規范核心價值包含三個方面最基本的社會...
閱讀全文2017-04-27 城市設計實踐的價值規范
社會價值的價值主體是社會系統本身,是以對社會需求的滿足來判定、衡量其價值大的。只要社會需要,并有助于、有利于社會的進步、發展的,就可以作出具有社會價值的判定。 價值規范反映了人們對一定價值關系的認識,社會價值規范則是直接對社會成員產生規范作...
閱讀全文2017-04-26 城市設計實踐中的價值關系
城市設計實踐中,無論是專業者對技術方案的設計創作、方案選擇、調整,還是管理者的決策將其政策化、對具體建設行為的選擇性干預(尤其是城市設計控制的自由裁量行為),都體現為具體價值取向或是由價值范導的。城市設計實踐完全是一種具有目的性的價值活動。...
閱讀全文2017-04-26 城市設計實踐的社會評價
評價就是要揭示主體與客體的價值關系。廣義的價值判斷即為評價。評價表明在主客體之間一定的價值關系中,客體是否能夠或已經使主體的需要和愿望得到滿足。評評價是一定價值關系主體對這一價值關系的現實結果或可能后果的反映。客觀地評價事物,是指表達不依賴...
閱讀全文2017-04-26 城市設計實效評價的價值標準
評價標準是人們在評價活動中應用于對象的價值尺度。評價是一種主觀的活動,它有許多主觀性的特點和表現。評價標準是否是客觀的,取決于兩個最根本的前提:其一是人的、社會的需要和利益;其二是客體、現實的本性和規律。 這就是說,決定人們提出應不應該的,...
閱讀全文2017-04-26 城市設計社會評價的價值標準
城市設計的實效評價是一種典型的社會評價,個人評價(個人以自己的需要和利益作為價值標準,去評價各種現象的價值)無論是何種權威或專家,都不能替代社會評價(盡管在現實中此類情況常常發生)。 社會評價就其區別于個人的狹義評價而,是從一定社會需求的角...
閱讀全文2017-04-25 城市設計的社會實踐特征
城市設計具有對象性社會實踐活動的一般特征(即客觀的物質活動和人有目的的活動),但城市設計實踐又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生產和改造活動,有自身實踐獨特的作用特征和特定的表現形式。 盡管建設環境作為城市設計者的實踐對象(客體),但它是城市發展各種動力因...
閱讀全文2017-04-25 城市設計實踐價值取向的影響因素
社會實踐(活動)的價值基礎,主要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指社會實踐的價值取向模式,它由一系列價值觀念和價值原則構成;二是指價值取向模式賴以存在和確立的理論依據和假設。社會實踐的價值取向通常是由一系列不同層次的要素構成的,主要包括意識形態、...
閱讀全文2017-04-25 城市設計實踐的評價標準
市設計實踐的評價標準則是建立在一定理論、意識形態和城市設計理想基礎之上的,成為衡量城市設計實踐作用理想或不理想的價值標準。評價標準的確立過程就是介值選擇的過程,因此也是構成社會實踐的價值取向的重要要素之一。 除卻上述城市設計者作為共同體的社...
閱讀全文2017-04-25 城市設計實踐價值基礎的確認
城市設計實踐的價值基礎不僅僅取決于城市設計者自身的評價和選擇,而且存在于人們(社會)對于城市設計實踐活動及其結果的價值評價和選擇。由于客觀條件、外部環竟和利益追求不同,每個人對于城市設計實踐的價值評價和價值選擇也各不相同。 因此,對于城市設...
閱讀全文2017-04-24 誰是城市設計實踐的主體
就廣義城市設計而言,一種籠統的觀點認為城市設計者)是所有那些作出決策從而對城市環境的塑造產生影響的人,他(她)們不僅包括建筑師、規劃師、工程師、測量師,還包括開發者、投資者、政府公務員、政治家等等,這些個人和團體在城市設計過程中有不同目標、...
閱讀全文2017-04-24 城市設計的社會實踐性質
現代城市設計實踐從全球范圍來看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一直不斷演變,對其實踐范疇、活動領域、目標、內容與手段,理論界都未有定論。但城市設計作為人們對自身所處生活環境的有意識物質改造和客觀建構活動,是一種有特定具體形式的人的對象性活動,因此,城...
閱讀全文2017-04-24 城市設計社會實踐
城市設計作為一門實踐性和綜合性的領域,其實踐性表現在:以指導城市物質環境建設和發展為目的,通過對城市空間形態發展的預先協調研究,制訂行動綱領并對城市建設行為進行引導和控制,使城市物質環境發展協調和有序。 劉宛( 2000)認為,盡管涵蓋了非...
閱讀全文2017-04-24 我國低碳生態城市發展的總體思路
生態城規劃必須與國家兩型社會發展目標相協調,其建設必須符合我國科學發展的需要。要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為基礎,分步驟、分階段、有重點地開展以城市為單位的碳減排與碳補償行動,近期著力減少碳排放,遠期要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的增長速度低于經濟增長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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