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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空間設計的原則
美國街道設計具有五個方面的新趨勢:活動的多樣性、步行的網絡化、視覺的美觀性、地域的特色化以及生態的可持續性。城市街道空間設計的要求主要在于,以相關城市規劃成果確定的道路性質、位置和寬度等屬性為依據,完成細化與完善工作。可以概括為在確保街道交通功能的前提下,通過多種途徑營造良好的空間氛圍,提高街道使用的舒適程度和便捷高效性。街道空間的設計原則如下。
街道不僅是市民交通的載體,更是各種活動(上班、購物、游憩和交流等)的重要公共場所。城市街道無論是車行還是人行,都要在設計上符合安全、舒適的原則。
從表面上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是與人車混行的交通模式緊密相關的,但是這種現象也只是街道空間設計存在缺陷的一種反映。波特蘭的交通規劃人員先前把城市街道網作為主要的交通系統來考慮,并且把重點放在提高街道通行能力以適應汽車交通發展。但在20世紀70年代后,按照“城市的空間根據其綜合功能來定位”的設計要求,在市中心區,城市街道的設計重點是為行人提供寬闊的人行道及停留和休息的場所,并使人們能夠更方便、安全地穿過十字路口。人行道非常寬敞,并被分為幾個區:最靠近道路的是路標和街頭設施,包括雕塑、公共汽車站和座椅等,中間是步行區,靠建筑立面留有余地供人觀賞櫥窗,在建筑物群與公共空間之間創建了非同尋常的關系,而且給街道景致增添了變化多端的韻律。
城市街道的舒適性是指行人能從中獲得舒適宜人的空間感受。如果在道路系統中,引人以生活為主的街道,強化對沿街建筑和街道設施形象的塑造,使街道成為城市流動的景觀軸,并通過限制車速容納街區內部的車流量,則有利于塑造宜人的城市景觀。為此,一方面需要通過對沿街建筑高度體量、栽植和交通設施進行合理設計,并結合街道斷面、線型等要素,形成快速交通行進途中的大尺度優良景觀,同時又要通過對建筑底層界面、街道鋪裝和街道設施等要素的精心布置,界定人的非交通空間,形成符合人體尺度的步行區,營造舒適的城市生活氛圍。
墨爾本通過加寬人行道并鋪設當地的傳統建筑材料——玄武巖石,種植許多新的行道樹,提高了街道的舒適性,改善了城市公眾的步行空間。波特蘭《中心城市規劃基礎設計指南1990》(簡稱《指南》)第二部分關于步行者優先權,包括了城市步行環境的七條準則,其核心是為行人創造高質量的整體環境。《指南》從如何創造受人們喜愛的舒適環境以確保公共空間的合理利用,到提供良好采光的詳細規范,無所不有。其核心的思想就是確保城市空間的高品質,宜人而安全,并與其他步行區保持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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