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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觀價值的生成
通常,“城市景觀設計也可以說是在城市中將自然與人工的環境和景物從功能、美學上進行合理的保護、改造、組織和再創造的活動”。這種設計活動的目的并不僅僅在于塑造景觀對象,還在于探究城市景觀的環境脈絡及整體關系,探究蘊藏在其中的社會人文環境背景、物質形態的動態演化過程,從而引發我們對于城市空間與實體、環境保護與改造、對象功能與價值等方面的不斷思考。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認為的那樣:思想并非強加給社會的理性抽象形式,而是引發出一種潛藏于物種中間的組織秩序。
城市景觀的生成與人們的生活方式息息相關,因此景觀對象與人本身存在著這種潛在的相同結構,使得城市景觀承載了人類存在的意義并呈現出來,也由此城市景觀具有了非常重要的價值——記錄并再現人類文化。阿恩海姆認為,客觀事物能表現人類的特有情緒、情感和心理。事物的這種表現性就存在于事物的結構形式之中,這種結構形式同主體心理結構形式的相同或相似,使事物具備了表現性。這種主體與客體、精神與物質之間的“異質同構”體現了兩者之間力的樣式的相同結構。對主體的知覺體驗而言,就是通過宙葦伍驗感受到的審美價值、通過記憶映射感受到的文化價值、通過行為模式感受到的功能契合的價值、通過全方位的生理系統感受到的氛圍營造的場所價值。
城市景觀的生成過程,同時也主導了主體價值觀的形成。“在人對景觀的感受性背后,存在著完整的思想體系,它先于感受而發生作用,,并且決定了人對景觀的態度。”人通過知覺體驗產生的對城市景觀價值的不同觀念和看法,就是人對城市景觀形成的價值觀。
“任何人的價值觀都不是憑空產生和改變的,歸根到底它反映了人的社會存在,即生存方式、生活條件和實踐經歷等特征。價值觀的深層基礎是主體的根本地位、需要、利益和能力等具體情況,是人的價值生活在頭腦中的反映和積淀。因此價值觀總是和人的現實狀況相聯系,不同地位、不同條件、不同經歷的人有不同的價值觀,在存在著階級、民族等多元化現實基礎的人們之間,價值觀也是多元的。”
城市景觀的感受主體是多樣的,一個公眾化的城市景觀對象就需要用公眾參與或公眾調研的辦法,來捕捉公眾的價值判斷標準。并以公共空間為主題,以公共活動為主線展開研究。公共活動同時也是不同主體的體驗過程,體驗是通過全方位的知覺來展開,但內行和外行、游客與本地人、設計師與使用者、有經驗與無經驗者之間的體驗會有所不同,其關鍵在于對象的復雜性和多義性。質樸的表現,如能夠反映景觀對象的營建和構造邏輯,沒有或者較少融人作者知覺經驗,因而而也就更容易被人體驗,反之則不然。或者說體驗者需要體驗的對象更加清晰明了。設計作品作為產品的最終定義是有使用者和口觀察者,即后期參與者會賦予其意義和各種活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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