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一級公路主要技術指標選用要求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有關一級公路的規定
015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方向、分車道行駛,可根據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車道公路,一級公路的年平均日設計交通量宜在15000輛小客車以上,設計交通量預測年限為20年,設計服務水平不低于三級。
025
一級公路的設計速度分100km/h、80km/h、60km/h三個檔次。作為干線的一級公路,設計速度宜采用100km/h,受地形、地質等條件限制,可采用80km/h。
作為集散的一級公路,設計速度宜采用80km/h,受地形、地質等條件限制,可采用60km/h。
作為干線的一級公路的特殊困難局部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誘發工程地質病害時,經論證,該局部路段的設計速度可采用60km/h,但長度不宜大于15km,或僅限于相鄰兩互通式立體交叉之間的路段。
其中特殊困難局部路段經論證可采用60km/h,是包括技術、經濟、安全、環保和社會等方面的綜合比選論證。只有當受地形、地質等條件限制時才可以降低一檔(20km/h)。
035
一級公路的連續上坡路段,當通行能力、運行安全受到影響時,應設置爬坡車道,爬坡車道寬度不小于3.5米。
045
一級公路的路基設計洪水頻率為1/100。城市周邊地區的公路路基設計洪水頻率應結合城市防洪標準,考慮救災通道、排泄洪需求等綜合確定。
055一級公路的隧道應在兩側設置檢修道,其寬度應大于或等于0.75米。長隧道還必須配置緊急呼叫設施,保證重要電力負荷供電可靠。
省廳對一級公路設計技術指標的補充規定
1科學選用公路等級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論證確定公路功能、明確項目年平均日交通量。當論證確定項目為次要干線、主要集散公路功能,且預測年平均日交通量在15000 輛小客車以上時可論證采用一級公路,否則應論證采用其他等級公路。
2充分論證設計標準
一級公路的設計速度原則上不低于80km/h。受地形、地質等條件限制經綜合論證后采用設計速度60km/h 的一級公路時,論證方案需報省公路局審定后方予開展工可核備。
3確保路段連續長度
報送省級核備的一級公路連續長度不應小于10km;分期實施應注明分期實施里程,且分期核備長度總和未達10km 前均暫按二級公路核備及核算省補資金。
4保證速度的協調性和一致性
公路設計應對運行速度進行檢驗。相鄰路段的運行速度之差應小于20km/h,否則應調整線形。
5嚴格按標準設置中間帶
一級公路整體式斷面必須按規定設置中間帶,其中間帶扣除護欄或隔離物后的寬度,應不小于1.5 米。
6設置硬路肩和緊急停車帶
作為干線一級公路右側硬路肩寬度小于2.5 米時,應設置緊急停車帶。作為集散的一級公路結合市政功能建設路段,可利用路肩拓寬為慢車道,或設置輔道,或與港灣式停靠站結合設置緊急停車帶。
7嚴格控制平面交叉
一級公路與其他國省道或年平均日交通量在2000 輛小客車以上的公路交叉應采用立體交叉;平面交叉間距,作為干線一級公路一般應不小于2km,最小應不小于1km;作為集散功能應不小于500m。一級公路與鄉村道路相交叉時宜設置通道或天橋,避免在中央分隔帶開口。
8合理控制長大縱坡
一級公路應論證采用合理平均縱坡。越嶺路線連續下(上)坡長大等于3km 時,稱為連續長下(上)坡路段;當連續長下(上)坡路段相對高差大于300m 時,平均縱坡不宜大于2.5%;任意連續3km 路段的平均縱坡不宜大于4.0%;任意連續5km 路段的平均縱坡不宜大于3.0%。對存在連續長、陡縱坡的路段應進行安全性評價。
9優化行車道設計
八車道及以上公路在內側第 1、2 車道設計為僅限小客車通行時,其車道寬度可采用 3.5 米。四車道的連續上坡路段,當通行能力、運行安全受到影響時,應設置爬坡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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